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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平县多措并举开展化石资源保护工作
    [ 作者:周聪喜 李明琼 | 来源:罗平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15-09-10 08:40:58 ]

    罗平县多措并举开展罗平生物群化石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生物群化石资源保护工作

    200710月“罗平生物群”发现以来,罗平县成立了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审计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局、林业局等19个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管理、保护的日常工作。工作中,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配合抓,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优先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2010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罗平生物群化石资源保护工作。20147月,曲靖市、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罗平县生物群地质公园管理局,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罗平县开展化石保护开创了新局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生物群化石资源保护意识

    “罗平生物群”发现以来,罗平县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报刊、网站、科普、科研、建立基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罗平生物群”相关知识,重点宣传“罗平生物群”的科学意义、地位、价值,宣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意识。共召开了20余次专题会议,划拨专项工作经费1500余万元,建立了罗平生物群独立门户网站,制作电视宣传片、主题片8部,光碟20余个,宣传册10500余本,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120余批次,参加人员23万余人次;结合公园地质遗迹特色出版发行了《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科普读物》,制作7款具有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特色的纪念品(旅游帽、扇子、钥匙扣、雨伞、水晶内雕纪念品等)。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在国际国内《自然通讯》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进入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编辑出版的引文索引类论文17篇。

    三、强化规划控制,明确划定生物群化石资源保护范围

    罗平县抓住规划这个龙头,高起点规划,绘就了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发展的蓝图。由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云南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已经于20144月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核通过。规划将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景观类型划分为典型地层剖面、古生物、地质地貌、水体景观等4大类78亚类11种,分属于4个等级,世界级景点4个、国家级景点共2个、省级景点共2个,其他景点为省级以下。一次划定了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6处,总保护区及游览区面积26.03平方公里。其中,门前坡为特级保护区,上石坎为一级保护区,大洼子偏头坡、金鸡峰丛等为二级保护区,十万大山等为三级保护区,各级保护区管理目标、管理措施明确。罗平县国土资源局、县生物群地质公园管理局主持,委托科研单位制定了《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化石保护管理方案》,明确罗平生物群化石的保护目标任务,制定6年规划和行动计划,并且付诸实施,形成完整的化石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各项保护措施具体成熟,为地质遗迹景观、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自然完整性得到较好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投入保障,有效推动化石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

    罗平县始终坚持“依法管理,有效保护、有度科研、有序开发”,大力推进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调好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罗平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保护罗平古生物化石群的通告》、《关于罗平生物群化石保护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罗平县综合整治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及周边环境打击私挖盗采古生物化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了对罗平生物群化石的保护。经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组织发掘,完成了罗雄街道大洼子村上石坎、门前坡、响动坡3个采掘点的工作,采获化石2万余件。目前已鉴定命名的化石有64086种,其中13个新种属罗平发现并命名。加大了地质遗迹景观及游览区的保护力度,投入3000余万元修建园区道路、标本分类、编号、登记和整理、测定公园拐点坐标,设立了部分界桩、标识标牌,积极建设地质公园数据库,建立地质遗迹名录,地质遗迹评价等基础工作。

    五、强化监管巡查,多部门联动打击盗采盗掘违法行为

    罗平县于2009年成立了罗平生物群古生物化石群管理处,组建了24人的化石管理队,县国土资源局与化石管理队及成员分别签订化石保护责任书,明确其管护责任、目标、范围、内容、要求,由化石管理队员分片包干管护对大洼子化石园区的4个村委会进行巡查、值守。于2011年成立了罗平生物群研究保护协会,进一步推动了罗平生物群化石保护工作。2015年,罗平县国土资源局与罗雄街道大洼子化石保护协会签订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及相关设施管护承包合同书,将罗平生物化石保护承包给大洼子化石保护协会管护,每年承包费为总价包干23.6万元,进一步规范化石管护工作,明确了管护范围、对象、目标任务、责任与权利、考核与奖惩。每年由县政府组织开展1次以上打击非法盗采和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对化石的保护、宣传工作,形成了高效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了非法盗采和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2011年至2015年,共划拨专项经费100余万元,组织大规模打击非法盗采和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出动车辆100余辆次,投入人力150余人次,查处违法行为52起、100余人次,批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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